因我院茂名校区(原茂名市二职校区学生宿舍三、四、五幢及教师宿舍第三幢)需更换消防设备。由我校上报茂名市教育局,同意自行采购,本立项编号:2015247,按我校要求进行网上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产品规格、数量、品牌、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规格 |
1 | 消防栓门 | 扇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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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水枪 | 支 | 17.00 | 龙口牌 | DN65 |
3 | 消防水带 | 条 | 4.00 | 龙口牌 | 20米 |
4 | 消防栓喷头 | 个 | 15.00 | 龙口牌 | DN25 |
5 | 消防应急灯 | 盏 | 129.00 | 纵横四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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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灭火器 | 个 | 268.00 | 平安牌 | 4KG |
7 | 消防指示牌 | 个 | 106.00 | 纵横四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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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产品的总金额
以上7项招标总金额控制价不得超过9万元。
三、产品要求
1、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消防设备标准。
2、产品的质量、规格可以在网上查询。
四、供应商应符合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邀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货商必须具备消防设备、设施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到我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进行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