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
茂名校区超市承包招标方案
因为我院茂名校区距离市区较远,师生购物极不方便,经校级班子会研究,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决定在茂名校区内建设一个超市。超市实行承包经营,承包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现将招标公告如下:
一、超市概况
1、超市地址:茂名校区学生宿舍三区A栋一楼。
2、超市面积:约100平方米(由A栋西头1—4间宿舍合并而成)。
3、基础设施:超市内通水通电通网络(相关设施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由承包方负责)。
二、投标者条件
1、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社会上有良好的道德声誉,能热情地为师生服务。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负责人)。
3、具有多年相关经营经验。
4、在职教职工不能参与投标,其他投标人须经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一旦中标,只允许自行经营,不准转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学校有权收回,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损失和赔偿学校损失,学校不退还保证金。
2、承包经营期限:2016年 3月 1日――2019 年 2月 28日(三年)
3、超市经营范围:网络销售、仓储:化妆品、服装服饰、鞋帽箱包、母婴用品、电子产品、食品、日用百货;普通货运。
4、承包标底(元/年):承包方营业总额的4%。
5、水、电、卫生等费用按校区所在地市价计算(若因超市而影响供电局收我校电费的价格,超市用电自行解决,学校不再向超市供电)。
6、承包方必须在开业前办好相关营业执照(包括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等),合法经营(注:无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不得经营)。
7、承包期间,水电费、许可证年检费、服务员体检费等各种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费用不考虑在校学生人数因素。
8、承包方必须接受学校卫生、安全等监督与管理,未经学校同意不准乱搭乱盖或占用周边空地堆放货物,更不准有店外经营行为。否则,按合同给予相应的处罚。屡次违规,又不整改的,学校有权收回经营权。
9、经营期间,如承包方受到卫生防疫等部门经济处罚,罚金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方销售食品引起疫病中毒,由承包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10、学校提供1间宿舍供承包方住宿,提供1间仓库供承包商存货。宿舍仓库内的设备设施及水电网络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11、承包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五证齐全(健康证、务工证、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并按学校的规定,定期体检,费用自理。
四、招标方式
1、网上公开招标。
2、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在开标前30分钟内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方可进场参与本次投标。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息退还,若违约则不退保证金;不中标者招标结束后当即退还。
五、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需要的内容,)。
1、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直接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管理方案(含人员设置、流程管理、经营预测);
4、直接经营者情况,特别是经营超市经验;
5、经营服务承诺书;
6、经营商品进货渠道相关材料;
7、经营业绩等其他佐证材料。
六、投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用文件袋密封。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
评标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高州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八、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标。
2、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按投标程序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经评定后确定为中标单位。
3、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编制。
(2)规定投标文件不全者。
4、投资者先交叁万元押金,方可投标。如中标者弃权,其押金
不予退还,作为学校收入。中标者按分数高低轮为下一位投标者。
九、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报价30分,资信服务70分。
(一)商务报价30分
标底价为总营业额的4%,25分;每上浮1%加1分,最高可上浮到30分。
(二)资信服务70分
1、投标方的资质情况,15分。
2、超市经营者的情况及经营超市经验(特别是经营超市自选商场及提供学生夜餐经验)15分。
3、经营方案20分。
4、经营优势,经营特色,进货渠道15分。
5、准备供的商品品种和定价原则15分。
6、超市经营业绩15分。
7、安全卫生措施,服务承诺5分
十、签订合同
中标者交齐保证金,5天内学校组织人员与中标者签订承包合同。
十一、承包基本要求
1、经营时间要求:每天6:00——23:00。
2、商品质量要求:①承包方需按工商、卫生防疫、质监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物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核查;②承包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三无”商品、过期商品、伪劣小家电及不洁食品。③承包方出售的商品造成顾客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3、商品价格要求:保证商品的价格不高于市区同类型超市商品的价格。
4、卫生清洁要求:承包方必须做好超市经营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并承担超市经营区域垃圾清理费用;服从校方的管理,门前15米内要实行“三包”,自行处理好垃圾,不得影响校容校貌。
5、日常管理要求: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6、消防安全要求:承包方须按消防要求自行承担超市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超市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用工保险要求:承包方必须承担超市工作人员的各类保险等费用,依法用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承包费用的缴交:承包费用每半年缴交一次,具体缴交日期为2月和7月的最后5天(学期结束时)。逾期2个月未能按期缴交承包费用的,学校无条件收回超市经营权。
十二、其他事项
1、超市承包期间,校方有偿提供水、电及网络给承包方使用,设备及安装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水、电及网络按地方政府价格标准收费,每月5号前结算缴交上一个月的水电网络费用。
2、承包方所有从业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若发生问题应及时与学校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协调处理。
3、超市承包期间,承包方对超市员工的安全(包括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负完全责任,任何与超市员工有关的纠纷均与校方无关。
4、承包方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真正做到让学生满意、学校放心。
5、超市承包期内,学校不承诺在超市进行公务采购。
6、超市承包期内,同时也不允许超市向学生赊账,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7、超市承包期满,承包方要保证院方提供给承包方使用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如有缺损承包方须承担经济赔偿,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校方和承包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任一方违约终止合同,均需赔偿对方违约金贰万元整。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州师范学院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