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大宗物品
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为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保证饭菜质量,稳定饭菜价格,保障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质量,降低进货成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大宗物品供应实行集中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厂商踊跃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茂名校区食堂及高州校区食堂分别独立招标)。
二、招标内容:(6个子标项目独立招标,每个供应商只能投其中一项)
1、猪肉(属地屠宰场屠宰的新鲜长白猪);
2、鸭肉、鸡肉(新鲜现宰);3、副食品及禽蛋类
4、食用油; 5、蔬菜
6、冷库食品(猪肉类及制品、禽类制品、海产及制品等)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蔬菜、副食品、冷库食品、食用油投标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投标供应商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必需包括拟投标项目。
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经商信誉,具有相关产品的储藏、运输、配送设备,
具备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在以往的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及不良记录。
四、招标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5月31日(共5天,周末及节假日有人值班,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668-3383085 0668-6618003
13336539088 13543363262 13509925978
(四)其他要求:来校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企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备查。
五、投标商须知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违法的记录,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证件(票据)、出仓上市证明、质量检疫证明报告等;
2、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加工企业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食品QS质量体系认证等有效证书;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其代理厂家的上述证书和项目授权书,不能转包。
3、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法货源,能够提供对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具有长期供货能力,要求配送中心装箱加锁;每天要提供相对应的质量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对集体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的所有要求。
5、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投(中)标的副食品、冷库食品、食用油等产品须具有QS标志。
6、所有子项目中标协议合同期限为一年。
六、投标文件要求
接到我校食堂采购邀请函的投标商,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内容
(1)包装运输的做法
(2)服务承诺
(3)投标报价表(自制表格)
3、标书提交的要求
(1)标书内容采用A4纸打印;
(2)全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正式签署;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并加盖公章,并在密封的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收件人名称及地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
(4)招标人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投标;
(6)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复印);
(7)投标报价:有效期不低于一学期(半年)。
4、投标保证金
投标现场,每投标商须交3000元押金,不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投标质保金。
5、上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4号前,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样品提交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标书提交的同时提供其投标项目的实际样品
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各大供应厂商来函、来电咨询、参与投标!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