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XSFW201707]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邀请函
为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保证饭菜质量,稳定饭菜价格,保障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质量,降低进货成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州校区食堂鲜猪肉集中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供应商资质,欢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商家踊跃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州校区食堂鲜猪肉招标供应商资质
二、采购内容:
高州校区鲜猪肉采购(屠宰场屠宰的新鲜长白猪,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食品管理要求)
三、报名
(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 9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新证可以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流通销售环节供应商须有出具的高州市区属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票据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2、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证明书及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地点: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总务处(高州校区)
(三)报名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668-6618558 13432325247
(四)报名时资格审核
我校招标小组对投标报名的单位所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进行审查,2017年9月23日前在学校网站公示有关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投标条件的,允许参加投标。
五、递交投标书及项目评审时间:2017年9月28日下午2:30-3:00。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高州市高师路1号大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行政楼党政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8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州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需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件(新证可以三证合一),流通销售环节供应商须有出具的我校高州校区属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票据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所有证件必须具有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以上证件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备对公账户和提供正式发票。
4、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证明书及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为高州校区食堂4000多师生提供鲜猪肉采购供应。
三、商务要求
(一)采购商品质量及供货服务等要求
1、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法货源,能够提供对应有效的税务发票。投标人具备对公账户和提供正式发票。具有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所有采购品种规格以校方要求为准。
2、具有长期供货能力,对有合要求加工场地;每天具有按时供货服务能力,要提供相对应的质量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对集体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的所有要求。
4、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其代理厂家的上述证书和项目授权书,不能转包。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经商信誉,有其它大型餐饮食堂供货经验。有具有相关产品的储藏、运输、配送设备。
6、具备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在以往的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及不良记录。
7、中标供应商根据双方签定的供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如果供应商无法按协议要求供应,可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8、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品要有卫品部门的检验报告。
9、具有相对较好的服务承诺及保证
10、投标报价:本次报价只作为投标人信誉考查及中标后商品价格议定的参考。
四、投标文件内容(正本一份,副本四份,A4纸打印,每页加盖公章,整个投标文件要用文袋密封加盖公章)
(1)填写投标函
(2)投标单位企业简介
(3)经营种类(对应9月份商品报价单)
(4)填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服务承诺书;
(7)投标保证书;
(8)提供产品的供应能力、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2、标书提交的要求
(1)标书内容采用A4纸打印;
(2)全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正式签署;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并加盖公章,并在密封的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收件人名称及地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
(4)招标人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投标;
(6)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复印);
六、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在接受谈判时以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人民币3000元。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定标后即时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作为所供应商品质量保证金一部分,具体质量保证金由合同具体议定。
第三部分 评标的程序及方法
一、评分标准
高州校区食堂鲜猪肉采购供应商资质招标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的资质、规模、运输包装、信誉(企业荣誉和报价作为信誉评分其中依据)、服务团队 | 40 | 投标人的资质高、企业认证、产品认证齐全,规模大、信誉好,企业荣誉多 | 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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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质一般,有相应认证,规模一般、信誉较好。企业荣誉较多 | 20-30 | |||
投标人的资质一般,有相应认证,规模较小、信誉一般。 | 10-20 | |||
经营业绩 (近三年) | 业绩优良,提供同类业绩的复印件(合同或发货单) |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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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一般,提供同类业绩的复印件(合同或发货单) | 0-20 | |||
无以上业绩材料 | 0 | |||
服务承诺 或售后服务、供货方案 | 30 | 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 |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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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计划一般,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10-20 | |||
售后服务计划较差,低于谈判文件要求 | 0-10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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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定标
由评标小组对符合资质的投标单位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分者为中标单位,并宣布中标结果。所有采购品种规格以校方要求为准。具体供货价格由校招投标工作小组每学校与供应商按市场同期进行议价,最终确实供货价格(价格有效期6个月)。
三、中标公示:
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三天。
四、招标期限
招标期限为两年,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
五、签定合同
1、中标公示结束后,校方与中标供应商一周内签定有关供货合同,
2、签订合同以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具体供货时间由合同协议作出规定。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