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制度

发布者:杨艺云发布时间:2021-07-01 15:36:50浏览次数:614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室内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制度

 

 

为了把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切实做好公共场所换气、排除室内空气中化学、生物学污染的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等办公、学习及生活场所每天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2、发生传染病时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3、各班级由劳动委员负责每天的开窗通风安排、监督工作。

4、每天对各班教室、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作为对年级、班级评优评先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