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项目建设工作流程
第一步: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教信中心、总务处(或聘请专家),通过了解、调研、网上查询等方法制订具体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数量、规格、参数、品牌及建设要求,要具体明细),方案要经过反复修改、论证,所制订的方案合理、科学,意识超前,方便建设实施。
第二步:把方案提交校级办公会讨论并通过。
第三步:总务处组织建设部门负责人,学校招投标小组成员,对方案建设内容、价格、建设资质等在网上进行了解、调研、论证,按方案建设要求,通过公网或邀请三家以上有建设资质的公司进行报价。
第四步:总务处、纪检监察处组织分管的校级领导,建设部门负责人,学校招投标小组成员,对三家报价进行网上查询、向同类兄弟院校了解,集中讨论(或聘请专家评估价格),确定向茂名市教育局报送的立项定价(若是工程类的,报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定价为准)。
第五步:报茂名市教育局立项批复,总务部门把立项定价资料、3家报价资料、资金来源文件、资金来源表、立项请示、建设方案报市教育局立项。
第六步:报茂名市财政局审核确定招标方式,把茂名市教育局立项同意的批复,报送茂名市财政局,核定批复采用什么招标方式。
第七步:招标,根据茂名市财政局批复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第八步:签订合同,总务处组织中标单位、分管校级领导、校聘律师、建设部门共同制订、修改、并签订建设合同。
第九步:组织施工,由总务处、分管校级领导、建设部门,根据建设合同,制订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加强建设质量监管。
第十步:调试使用与验收,使用部门对建设好的项目进行调试使用,一至二个月后,试用没问题后,总务处组织学校纪检部门、分管校级领导、使用部门负责人、招投标小组成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一步:资金划拨,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资金支付方式的要求,预留5%的质保金,由总务部门向学校申请划拨相应的资金,校级办公会讨论同意后,进行资金划拨。
第十二步:财产登记,由总务处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第十三步:退还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经使用部门确定,建设质量没问题,由总务部门,向学校申请退还承建方质保金。
第十四步:资料整理归档,由总务处、建设部门完善建设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归档。